混:搀杂。把不同的事物或人混在一起;说成是相同的。
唐 韩愈《平淮西碑》:“万口和附,并为一谈。”
①《成语辞海》 ②《汉语成语源流大词典》 ③《汉语成语大辞典》 ④《中国成语大辞典》 ⑤《商务成语大词典》 ⑥《远流活用成语辞典》
动宾式;作谓语、宾语;用于否定句
可见“言志”跟“缘情”到底两样,是不能混为一谈的。(朱自清《诗言志辩 诗言志(三)》)
将本质不同的事物相混淆,说成是同一事物
优雅的风度与客气不应混为一谈
将不同的观念、事物当成同样的来评述。如:“进德修业绝不能和苟且逐利混为一谈。”近一概而论
将不同的观念、事物当成同样的来评述。如:“廉洁自守和独善其身绝对不能混为一谈。”
混,不能写作“浑”。
(一)“混为一谈”和“一概而论”;都含有“不加区别地一起加以谈论”的意思。但“混为一谈”多指不分是非好坏;不管性质根本不同;一律看待;“一概而论”多指不论彼此;不管具体情况;笼统对待。(二)“混为一谈”和“同日而语”都有“把不同的两个人或两件事物不加区别地放在一起谈”的意思。但“同日而语”是指把不同水平的两个人或两种事物既有本质差别;又往往有时间上的差异;多用于否定语气;“混为一谈”并不强调时间上的差别;也不限于用在否定语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