é wai zhǔ shì
額外主事
額外主事
明清时为各部司员的低级官吏。一般由没有考中庶吉士的进士充任,也可以由皇帝赏赐。
明清时为各部司员的低级官吏。一般由没有考中庶吉士的进士充任,也可以由皇帝赏赐。
额外 : 超出规定的数量或范围:~负担 ㄧ~开支。
主事 : 1.主持事务。2.官名。汉代光禄勋属官有主事。北魏置尚书主事令史,为令史中的首领。隋以后但称主事,本为雇员性质,非正规官职。金代始列为正官,职务以文牍杂务为主,也分管郎中﹑员外郎之职。明代于各部司官中置主事,官阶从七品升为从六品。清代又升为正六品,与郎中﹑员外郎并列为六部司官。其他官署如内务府﹑理藩院及各部亦有主事。民国初,于国务院秘书厅﹑各部及驻外使馆中,设主事,在佥事下,相当后之科员。
é wài zhǔ shì ㄜˊ ㄨㄞˋ ㄓㄨˇ ㄕㄧˋ
额外主事(额外主事)
明 清 时为各部司员的低级官吏。一般由没有考中庶吉士的进士充任,也可以由皇帝赏赐。《红楼梦》第二回:“﹝ 贾政 ﹞为人端方正直,祖父钟爱,原要他从科甲出身,不料 代善 临终遗本一上,皇上怜念先臣,即叫长子袭了官……又将这 政老爷 赐了个额外主事职衔,叫他入部习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