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处罚;当:相当;相称。所作的处罚与所犯的罪行不相称。
先秦 荀况《荀子 正论》:“夫德不称位,能不称官,赏不当功,罚不当罪,不祥莫大焉。”
①《成语辞海》 ②《汉语成语源流大词典》 ③《汉语成语大辞典》 ④《中国成语大辞典》 ⑤《商务成语大词典》 ⑥《远流活用成语辞典》
一般作主语、宾语、定语。
谁个惩办要严,谁个处罚从轻,农民都有极明白的计算,罚不当罪的极少。(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
战国时期赵国思想家荀况在他的作品《荀子》中强调刑罚必须严明,犯罪的应根据罪行大小给予相应的处罚。如果杀人的不偿命,伤人的不判刑,那就会纵容犯罪,扰乱社会,因为犯罪的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犯罪行为不会停止。
处罚罪行不适当,多指处罚过重
赏不当功,罚不当罪。——《荀子·正论》
处罚与所犯罪行不相当。《荀子.正论》:“夫德不称位,能不称官,赏不当功,罚不当罪,不祥莫大焉。”
当罪 : 1.谓应该抵罪;抵罪。2.谓罚当其罪。
处罚与所犯罪行不相当。《荀子.正论》:“夫德不称位,能不称官,赏不当功,罚不当罪,不祥莫大焉。”
罚,不能写作“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