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言牵强附会。
宋·李纲《灾异论》:“某异见,则某事为之符,其说牵合附会,迂阔而难信。”
①《成语辞海》 ②《汉语成语源流大词典》 ③《汉语成语大辞典》 ④《中国成语大辞典》
作谓语、定语、状语;指乱混为一谈
明·王守仁《传习录》上卷:“朱子格物之训,未免牵合附会,非其本旨。”
此处所列为“牵强附会”之典故说明,提供参考。
“牵强附会”原作“牵合附会”,典故出自〈通志总序〉。《通志》是宋代郑樵所写的一部讲典章制度的政书,他在该书的序里提到:自然现象变化多端,人间的福祸也都难以测知,人如何能将某些纯属于自然现象的变异,与人世福祸连系起来?且必然视为是福祸降生的症兆呢?然后代史官却都好将此种自然现象与人事变化结合起来解读,西汉时候的董仲舒尤其是如此,如《汉书.卷二七.五行志下之下》:“(鲁襄公)二十七年『十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礼义将大灭绝之象也。时吴子好勇,使刑人守门,……后阍戕吴子。”对于《左传.襄公二十七年》“日有食之”这条资料,董仲舒将“日食”这种自然现象,视为是“礼义将大灭绝之象也”,后来更举出襄公二十九年时,吴子余祭死于守门者之手来加以证明。像这种情形,郑樵即认为是“牵合附会”,没有道理的。后来“牵强附会”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指生拉硬扯,勉强凑合的情形。
犹言牵强附会。
亦作:[[牵合傅会]]
硬把不相干的事物凑合在一起。《明史.卷一九一.薛蕙传》:“然其牵合附会,眩于名实,苟不辨而绝之,殆将为后世祸矣。”
牵合 : 1.牵强凑合。2.牵线说合。
附会 : 把没有关系的事物说成有关系;把没有某种意义的事物说成有某种意义:牵强~ㄧ穿凿~。也作傅会。
义参“牵强附会”。见“牵强附会”条。
此处所列为“牵强附会”之典源,提供参考。
董仲舒:西元前179∼104,西汉广川人。少治春秋,孝景时为博士,下帷讲诵,三年不窥园。提倡独尊儒术。着有《春秋繁露》等书。
阴阳之学:根据四时、节气、方位、星象来讲人事吉凶的数术。
《春秋》:孔子据鲁史修订而成,为编年体史书。所记起自鲁隐公元年,迄鲁哀公十四年,共二百四十二年。其书常以一字一语之褒贬寓微言大义。因其记载春秋鲁国十二公的史事,故亦称为“十二经”。公羊、谷梁、左氏三家为之作传,称为“春秋三传”。
俛首:低头。
宋.郑樵〈通志总序〉:“董仲舒以阴阳之学倡为此说,本于《春秋》,牵合附会。历世史官自愚其心目,俛首以受笼罩而欺天下。”(源)
《明史.卷一九一.薛蕙列传》:“然其牵合附会,眩于名实,苟不辨而绝之,殆将为后世祸矣。”
牵强附会
qiān qiǎng fù hu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