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ǐ shēn shì xiǎn
以身試險
以身試險
身:亲身,亲自;试:尝试。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汉书·王尊传》:“明慎所职,毋以身试法。”
①《成语辞海》 ②《汉语成语源流大词典》
向来搜检夹带,每每从宽。因其急于功名,以身试险情尚可宥。★清·李绿园《歧路灯》第九十三回
此处所列为“以身试法”之典故说明,提供参考。
据《汉书.卷七六.赵尹韩张两王传.王尊》载,汉代王尊,是位廉洁奉公、处事严明、不畏豪强的官吏。在他小时候父母亲过世后,就跟着伯、叔父,以帮人牧羊维生。他十分好学,牧羊之余,熟读史书,日后也因此而有机会担任官职。元帝时,他被擢升为安定太守,一上任就发出公告给所属县衙,告诫官吏要以身作则,当人民的表率,革除贪婪鄙陋的恶习,明察谨慎的尽守职责,不要无视法律尊严,而亲身去试探。后来“以身试法”演变为成语,用来形容无视于法律的制裁而故意犯法。
义参“以身试法”。见“以身试法”条。
此处所列为“以身试法”之典源,提供参考。
太守:职官名。汉时为一郡之长,统掌政、军、刑等事务。
正身:修身。
故行:旧有的行为。此指过去曾有贪鄙不法的行为。
更:改换。此指改过迁善。
明慎:审慎明察。
职:所职司掌管的事物。
毋:不要、莫。表禁止或劝诫之意。
《歧路灯》第九三回:“向来搜检夹带,每每从宽。因其急于功名,以身试险,情尚可宥,遂以诬带字纸,照例挟出为词,是亦未尝不存忠厚也。至于枪手,则断不能容的。”
以身试法
yǐ shēn shì f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