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推究;致:求得。穷究事物原理,从而获得知识。
西汉 戴圣《礼记 大学》:“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①《成语辞海》 ②《汉语成语源流大词典》 ③《汉语成语大辞典》 ④《中国成语大辞典》 ⑤《商务成语大词典》
连动式;作谓语;指研究事物原理而获得知识
顾彼西洋以格物致知为学问本始,中国非不尔云也,独何以民智之相越乃如此耶?(严复《原强》)
穷究事物的原理法则而总结为理性知识。
推究事物的道理,方能获得不尽的知识。语本《礼记.大学》:“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也作“格致”。
格物 : 〈书〉推究事物的道理:~致知。
致知 : 1.儒家哲学用语。语出《礼记.大学》:"致知在格物。"历代儒家学者对此有不同解释。汉郑玄认为"致知"是使人"知善恶吉凶之所终始";宋朱熹认为"致﹐推极也;知﹐犹识也。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明王守仁则认为"致知"即"致吾心之良知"。参见"致良知"。
格物致知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乃儒家专门研究事物道理的一个理论,已失佚,源于《礼记‧大学》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论述的“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此段。但《大学》文中只有此段提及“格物致知”,却未在其后作出任何解释,也未有任何先秦古籍使用过“格物”与“致知”这两个词汇而可供参照意涵,遂使“格物致知”的真正意义成为儒学思想的难解之谜。《现代汉语词典》2012年发行的第六版将“格物致知”解释为:“推究事物的原理,从而获得知识。”
推究事物的道理,方能获得不尽的知识。语本《礼记.大学》:“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也作“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