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办有利的事情;消除有害的事情。兴:兴办;创办;弊:弊端;害处。
宋 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
①《成语辞海》 ②《汉语成语源流大词典》 ③《汉语成语大辞典》 ④《中国成语大辞典》 ⑤《商务成语大词典》
联合式;作谓语、定语;含褒义
(1)所谓改革,就是要兴利除弊。(2)改革大业的根本之处就在于除旧革新,兴利除弊。
北宋神宗时期,王安石担任参知政事,他制定《均输法》和《青苗法》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农田水利法》使全国兴修水利,《保甲法》和《保马法》增强国防。司马光攻击是生事扰民,王安石说推行新法是兴利除弊。
兴办有利的一面,除去弊端
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宋· 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
振兴利益,革除弊害。宋.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清史稿.卷四七六.循吏传一.白登明传》:“兴利除弊,勇于为治,老于吏事者勿逮也。”也作“兴利剔弊”、“兴利除害”。
兴利除弊出于《管子·君臣下》:“为民兴利除害,正民之德。”宋·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主要指兴办对国家人民有益利的事业,除去各种弊端。北宋神宗时期,王安石担任参知政事,他制定《均输法》和《青苗法》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农田水利法》使全国兴修水利,《保甲法》和《保马法》增强国防。司马光攻击是生事扰民,王安石说推行新法是兴利除弊。
振兴利益,革除弊害。宋.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清史稿.卷四七六.循吏传一.白登明传》:“兴利除弊,勇于为治,老于吏事者勿逮也。”也作“兴利剔弊”、“兴利除害”。
利,不能写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