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ēng zhě yǒu qí tián
耕者有其田
耕者有其田
耕者:种地的农民。指让农民获得自己的土地
宋庆龄《关于促成组织联合政府并呼吁美国人民制止他们的政府在军事上援助国民党的声明》:“‘耕者有其田’,是孙中山的政纲。”
作宾语、定语;用于社会分配
张贤亮《“不可说”》:“耕者有其田,劳者有其资。”
1.在土地私有制度下﹐使无地少地农民获得一定数量土地的一种主张。孙中山晩年把它作为实现"平均地权"的口号。
民生主义解决土地问题的政策。要点是减低田租,保障农民收入,切实扶植自耕农,使其有自己的田地可以耕种。自民国四十二年起实施。
1949年9月29日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三条:“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第二十七条:“必须保护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实现耕者有其田。” 1954年9月20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和其他生产资料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