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共同;戴:顶着。不跟仇敌在同一个天底下生活。形容仇恨极深;誓不两立。
西汉 戴圣《礼记 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
①《成语辞海》 ②《汉语成语源流大词典》 ③《汉语成语大辞典》 ④《中国成语大辞典》 ⑤《商务成语大词典》 ⑥《远流活用成语辞典》
动宾式;作谓语、定语;形容有深仇大恨
这亘古未有的壮举,像一柄锋利的匕首,直刺不共戴天的死敌。”(齐怀《刑场上的婚礼》)
公元1138年,金国派使者要挟南宋皇帝递降书顺表,宋高宗、秦桧贪生怕死,准备降金。大臣胡铨写《戊午上高宗封事》表示反对:“誓与秦桧等人不共戴天,希望斩下他的人头悬挂城门示众,然后诛杀金国使者。否则自己将蹈东海而死。”
“不共戴天”这句成语原本的意思就是“不和仇人顶着同样的天”,“天”只有一个,所以也就是不和仇人共存于世间的意思。什么样的仇人非得拚个你死我活呢?《礼记.曲礼》有一段话说:“杀害父亲的仇人,我不应和他共处于世间;在路上遇到杀害兄弟的仇人,不必等回家拿兵器,就应该直接上前报复;如果是杀害朋友的仇人,我不应该和他同国。”传统的儒家是很讲究礼的。在礼的观念中,对父母要尽孝,对兄弟要友爱,对朋友要存义,这是为人的基本。所以一个人是非观念要分明,要“以直报怨”。父母既是我们在世上最亲的人,遇到杀父仇人,岂有轻饶的道理?想尽办法也要报仇,否则为人子女就是不孝,也就是不合礼了。这正是为何《曲礼》说:“父之雠,弗与共戴天”的理由了。这种观念在《礼记.檀弓上》也提到:有父母之仇要报的人,是要“寝苫枕干”的。苫,音ㄕㄢ,草的意思。干是盾,也就是兵器的意思。也就是为报父母之仇,为人子女要处心积虑,睡不能安寝,随时准备兵器,等待机会。所以“不共戴天”原本是古代儒家藉报父仇一事的观念,来宣扬对父母之孝的重要,后来演变成一句成语,比喻对人仇恨极深。
不愿与仇人共生世间,比喻仇恨极深
此不共戴天之仇,儿誓不与俱生人世。——明·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
你我不共戴天
不共戴天之仇
不愿与仇人共生世间。语本《礼记.曲礼上》:“父之雠,弗与共戴天。”比喻仇恨极深。《三国演义.第三九回》:“凌统叩头大哭曰:『不共戴天之雠岂容不报!』”《儒林外史.第四一回》:“我父亲和他涉了讼,他买嘱知县,将我父亲断输了,这是我不共戴天之仇。”也作“不同日月”、“不共天地”。近你死我活﹑九世之仇﹑势不两立﹑誓不两立
法语 ne pouvoir coexister sous le ciel, vouer une haine implacable à qqn
不共 : 1.不恭。共,"恭"的古字。2.不具备。
戴天 : 1.立于天地之间。常以否定式或反诘式表示仇恨之深或可耻之甚。2.谓蒙受天恩。
不与杀父的仇人共存于世间。
语本《礼记.曲礼上》。后用“不共戴天”比喻仇恨极深。
△“势不两立”
戴,不能写作“带”或“载”。
(一)“不共戴天”和“势不两立”;都有“仇恨深而不能并存”的意思。但“势不两立”还含有矛盾尖锐的意思。(二)见“你死我活”(699页)。
父之雠:杀父的仇敌。雠,音ㄔㄡˊ,通“仇”,仇敌。
弗与共戴天:不与之共存于世。戴天,指立于天地间。戴,顶着。
兄弟之雠:杀害兄弟的仇敌。
不反兵:不用返家取兵器。反,通“返”。
交游之雠:杀害朋友的仇敌。
“不共戴天”及“势不两立”都有不能与仇敌并存的意思。
“不共戴天”用于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势不两立”用于敌对的双方。
不共戴天 | 势不两立 | 例句 |
---|---|---|
○ | ㄨ | 土匪毁我家园,杀我家人,这仇∼,一定要报。 |
ㄨ | ○ | 正义和邪恶∼,这是天经地义的事。 |
《新唐书.卷一九二.忠义列传中.许远》:“使国威丧衄,巡功业堕败,则远于臣不共戴天,请追夺官爵,以刷冤耻。”
《大宋宣和遗事.贞集》:“一时士大夫甘心讲和,酣絭于湖山歌舞之娱,而忘父兄不共戴天之仇矣。”
《朱子语类.卷一三三.本朝七.夷狄》:“则襄公杀其父之时,庄公当以不共戴天之故,告之天子、方伯、连率,必以复雠为事,杀得襄公而后已,如此方快。”
《元史.卷一九五.忠义列传三.王伯颜》:“(伯颜子)相詈曰:『吾与汝不共戴天,恨不寸斩汝,我受汝官邪!』贼杀之。”
《二刻拍案惊奇》卷三一:“王世名痛哭道:『此不共戴天之仇,儿誓不与俱生人世!』”
《三国演义》第五八回:“(马超)咬牙切齿,大骂:『操贼!欺君罔上,罪不容诛!害我父弟,不共戴天之雠!吾当活捉生啖汝肉!』”
《明史.卷一六九.王直列传》:“陛下宵衣旰食,征天下兵,与群臣兆姓同心僇力,期灭此朝食,以雪不共戴天之耻。”
《封神演义》第九五回:“殷成秀大怒,骂曰:『……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定拿你碎尸万段,以泄此恨!』”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九○回:“在老婆眼前又不便把大舅爷待自己的情形说出,更不敢露出忿恨之色。那心中却把大舅爷恨的犹如不共戴天一般。”
《儿女英雄传》第一七回:“至于为亲报仇,所谓『父仇不共戴天』,岂容片刻隐忍?”
《聊斋志异.卷三.宫梦弼》:“亲友偶来,亦曾无作鸡黍之事。或言其家不贫,便瞋目作怒,其仇如不共戴天。”
《荡寇志》第二五回:“我正待助小婿报不共戴天之仇,焉肯与你讲和!”
《镜花缘》第五七回:“承志道:『我同这恶妇乃不共戴天之仇,岂可令妻妹在他跟前应试!』”
不共之仇
bù gòng zhī chóu (变) bú gòng zhī chóu
比喻极深的仇恨。见“不共戴天”条。《东周列国志》第三回:“申公借兵失策,开门揖盗,使其焚烧宫阙,戮及先王,此不共之仇也。”
不共天地
bù gòng tiān dì (变) bú gòng tiān dì
即“不共戴天”。见“不共戴天”条。《三国演义》第五八回:“今令先君被操所害,此将军不共天地、不同日月之雠也。”
不同天地
bù tóng tiān dì
即“不共戴天”。见“不共戴天”条。《三国志.卷一八.魏书.二李臧文吕许典二庞阎传.庞淯》裴松之注引皇甫谧《列女传》:“娥亲曰:『父母之雠,不同天地共日月者也。』”
不同日月
bù tóng rì yuè
即“不共戴天”。见“不共戴天”条。《三国演义》第五八回:“今令先君被操所害,此将军不共天地、不同日月之雠也。”
不忍戴天
bù rěn dài tiān
不耻与仇人居住在同一处。见“不共戴天”条。《太平广记.卷四九二.灵应传》:“妾家世会稽之鄮县,……其后世遭世不造,瞰室贻灾,五百人皆遭庾氏焚炙之祸。纂绍几绝,不忍戴天,潜遁幽岩,沈冤莫雪。”
羞共戴天
xiū gòng dài tiān
不耻与仇人居住在同一处。见“不共戴天”条。《太平广记.卷四九二.灵应传》:“妾之先宗,羞共戴天。虑其后患,乃率其族,韬光灭迹,易姓变名,避仇于新平真宁县安村。”
义不同戴
yì bù tóng dài
即“不共戴天”。见“不共戴天”条。《宋书.卷一○○.自序列传》:“今正以弑逆冤丑,义不同戴,举兵之日,岂求必全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