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腹:双方父母为腹中的胎儿预订婚姻;割衿:男女幼年由父母代订婚约,怕长大后不相认,将衣襟裁为两幅作为凭证。指婚约
《元史·刑法志·户婚》:“诸男女议婚,有以指腹割衿为定者,禁之。”
①《成语辞海》 ②《汉语成语源流大词典》 ④《中国成语大辞典》
作宾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指腹,谓指腹为婚;割衿,谓割取幼儿衣襟为信物,预定婚约。
亦作:[[指腹裁襟]]
一种古代的婚俗。双方父母为腹中婴儿预订婚约,割下衣衿,互相交换,以为信物。《元史.卷一○三.刑法志二》:“诸男女议婚,有以指腹割衿为定者,禁之。”也作“指腹裁襟”。
指腹 : 1.见"指腹为亲"。
割衿 : 1.《旧五代史.唐书.王镕传》:"庄宗以镕父友,曲加敬异,为之声歌,镕亦报之,谓庄宗为四十六舅。中饮,庄宗抽佩刀断衿为盟,许女妻镕子昭诲。"后因以"割衿"谓割下衣襟交给对方,作为儿女许婚的信物。
一种古代的婚俗。双方父母为腹中婴儿预订婚约,割下衣衿,互相交换,以为信物。《元史.卷一○三.刑法志二》:“诸男女议婚,有以指腹割衿为定者,禁之。”也作“指腹裁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