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发出声音;指有所抒发或表示。事物不平静就会发出响声。指人遇到不公平的事;就会发出不满的呼声和反抗。
唐 韩愈《送孟东野序》:“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
紧缩式;作谓语、定语、分句;指遇到不平的事主持正义
“不平则鸣”,看看现时的情况,难怪学生们厉声疾呼——革命、救国。(杨沫《青春之歌》第二部第二十七章)
唐朝时期,文学家韩愈的学生孟东野熟读经史,很有才能,直到50岁才做溧阳县蔚,因而常抱怨自己怀才不遇。韩愈十分同情,并在孟赴任时写《送孟东野序》赠别:“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草木之无声,风挠之鸣;水之无声,风荡之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