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比喻使用诈术;进行欺骗。后比喻经常变卦;反复无常。
庄周《庄子 齐物论》:“狙公赋芧,曰:‘朝三而暮四。’众狙皆怒。曰:‘然则朝四而暮三。’众狙皆悦。”
①《成语辞海》 ②《汉语成语源流大词典》 ③《汉语成语大辞典》 ④《中国成语大辞典》 ⑤《商务成语大词典》 ⑥《远流活用成语辞典》
联合式;作谓语、定语、状语;含贬义,比喻反复无常的人
厘定规则:怎样服役,怎样纳粮,怎样磕头,怎样颂圣。而且这规则是不象现在那样朝三暮四的。(鲁迅《坟 灯下漫笔》)
传说宋国养猴人狙公养了很多猴子,猴子能够完全听懂他的话,他对猴子的生活习性与语言也完全了解,由于家境开始不济,就想限制猴子的食量,他对猴子说以后的栗子一律是“朝三暮四”,猴子不同意,就改口说“朝四暮三”,猴子满意。
战国时代哲学家庄子曾经用了一个寓言来说明人常会自以为是而不知。这个寓言是这样的:话说有一个养猴人跟他所养的猴子说:“我决定每天早上喂你们吃三升橡实,下午喂四升橡实。”想不到猴子们都很不高兴,嫌早上吃的太少了。于是,养猴人就说:“那这样好了,我们就改成早上吃四升,下午吃三升。”猴子们听了都很高兴,以为这样一来,早上变多了。事实上,“朝三暮四”和“朝四暮三”,只改变了朝暮的数量,但猴子自以为是地满足了。一般人也常用这种自以为是的眼光来衡量事理,但是人世间众人对事情的看法就像“朝三暮四”和“朝四暮三”一样,可以随时变来变去,并没有个定准的。所以庄子要人们学习超脱这些纷扰,返回大自然,只有在自然的境界中才能找到恒常不变的道理。这就是“休乎天钧”的境界,也就是“齐物论”的精义。后来从这个寓言演变成“朝三暮四”这句成语,比喻人心意不定、反复无常,或事物变化无定。
原来比喻用诈术欺骗人。后来用以比喻变化多端,捉摸不定
朝三暮四,昨非今是,痴儿不解荣枯事。——元· 乔吉《山坡羊·冬日写怀》
本指一养猴人以果子饲养猴子,施以诈术骗猴的故事。见《庄子.齐物论》。后比喻以诈术欺人,或心意不定、反复无常。《旧唐书.卷一三五.皇甫镈传》:“直以性惟狡诈,言不诚实,朝三暮四,天下共知,惟能上惑圣聪,足见奸邪之极。”元.杨讷《西游记.第九出》:“也是我为人不肖,和这等朝三暮四的便成交。”也作“暮四朝三”、“朝四暮三”。近反复无常,朝秦暮楚反始终不渝,自始至终
德语 sich mal so, mal anders verhalten (V, Sprichw)
法语 versatilité, souffler le chaud et le froid
朝三暮四,汉语成语。
拼音是zhāo sān mù sì,
释义:是聪明的人善用手段,愚笨的人不善于辨别事情,后来比喻办事反复无常,经常变卦。
源于庄周《庄子·齐物论》。这个故事本来的寓意是对管理与被管理者两种愚的巧妙讽刺,被嘲讽的后者因‘一叶障目不见泰山’而‘贻笑大方’;而看似得意的前者却仅为了解决眼前困境而惯使些‘自欺欺人权宜缓兵之下策’也自然终因非长久之计而实则遭怨。现在,被引申为目标不坚定或者感情上不专一。
喂养猴子时,早晨给三升橡树果实,晚上给四升,但亦可改变为“朝四暮三”。本为养猴人诈骗猴子的故事。典出《庄子.齐物论》。原用以比喻只变名目,不改实质。后用“朝三暮四”比喻人心意不定、反复无常。亦可用于比喻事物变化无定。
“反复无常”、“出尔反尔”、“朝秦暮楚”
暮,不能写作“墓”。
“朝三暮四”和“翻云覆雨”都可形容反复无常。但“翻云覆雨”偏重指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反复无常;毫无节操;贬斥的程度较“朝三暮四”重。“朝三暮四”多指规章制度等经常变更;叫人无所适从。而且不仅可指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也可指人对工作和学习的态度。
狙公:相传为古时善养猴者,能以智弄群猴。狙,音ㄐㄩ,猴子。
赋:给予。
芧:音ㄒㄩˋ,橡树的果实。
亏:耗损、减少。
“朝秦暮楚”及“朝三暮四”都是用来比喻人反复无常,意志不坚。
“朝秦暮楚”侧重于强调依附对象的反复变更;“朝三暮四”则侧重于强调心意和行为的变化不定。
朝秦暮楚 | 朝三暮四 | 例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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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ㄨ | 我们这些小厂商,夹在两个大厂中间,为求生存,别怪我们∼。 |
ㄨ | ○ | 你一会儿要学画,一会儿又要学摄影,不正是∼的态度吗? |
南朝梁.裴子野〈宋略选举论〉:“孝武虽分曹为两,不能反之于周汉,朝三暮四,其病愈甚也。”
唐.崔仁〈新罗国故两朝国师教谥朗空大师白月栖云之塔碑铭〉:“来者如云,朝三暮四。”
《旧唐书.卷一三五.皇甫镈列传》:“直以性惟狡诈,言不诚实,朝三暮四,天下共知,惟能上惑圣聪,足见奸邪之极。”
宋.司马光〈论财利疏〉:“张设科条,不可胜纪。或不如其旧,益为民患;或朝三暮四,移左于右。”
宋.朱翌〈书事〉诗:“花开北陌东阡外,人在朝三暮四闲。”
元.乔吉〈山坡羊.朝三暮四〉曲:“朝三暮四,昨非今是,痴儿不解荣枯事。儹家私,宠花枝,黄金壮起荒淫志。”
元.杨讷《西游记》第九出:“也是我为人不肖,和这等朝三暮四的便成交。”
清.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附录.戴熙来函》:“朝三暮四之术,可暂而不可久也;刑驱势迫之事,可一而不可再也。”
暮四朝三
mù sì zhāo sān
即“朝三暮四”。见“朝三暮四”条。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序〉:“加以从梁至周,郡邑割据,更名易地,暮四朝三。”
清.李渔《闲情偶寄.卷三.词曲部.宾白.意取尖新》:“其实『尖新』,即是『纤巧』,犹之暮四朝三,未尝稍异。”
朝四暮三
zhāo sì mù sān
即“朝三暮四”。见“朝三暮四”条。宋.黄庭坚〈再答明略〉诗二首之二:“使年七十今中半,安能朝四暮三浪忧喜。”
宋.陆九渊《象山先生全集.卷一.书.与侄孙濬》:“比有一辈,沉吟坚忍以师心,婉娈夸毗以媚世,朝四暮三以悦众狙,尤可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