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区别。比喻两者显然相反,互不相容。
清 钱泳《履园丛话 谭诗 总论》:“沈归愚宗伯与袁简斋太史论诗,判若水火。”
①《成语辞海》 ②《汉语成语源流大词典》 ③《汉语成语大辞典》 ④《中国成语大辞典》
作谓语、定语;指水火不容
若各存意见,则依附之小人,遂至妄为揣摩,群相附和,渐至判若水火。 ★《清朝野史大观》卷三
像水与火那样,互不相容
水火 : ①水和火,生活中离不开的:民非水火不能生活。②比喻灾难:救民于水火之中。③火与水不相容,比喻势不两立:两人犹如水火。④大小便的代称。多见于早期白话小说:朱��b144�6雷源�过雷横,只做水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