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ǐ mǔ xiāng quán
子母相權
子母相權
子母:古代称钱币重的为母,轻的为子。比喻轻重并行,维持一定的平衡
春秋·鲁·左丘明《国语·周语》:“货币之重者、大者为母,轻者、小者为子。币轻物贵,推行重币以市贵物,称母权子;币重物轻,推行轻币以市贱物,亦不废重,称之权母。”
①《成语辞海》
作宾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古代有关货币本位与流通的理论。谓同时流通的两种货币,可以用一种为标准确定对另一种的交换率。最早作系统阐述者为东周·单旗。见《国语•周语下》。
谓经商取利或放债取息。
货币轻重相权后,即以一种为标准,定出其它货币的交换率。引申为互相调剂。《元史.卷一四.世祖本纪一一》:“以至元宝钞一贯文当中统交钞五贯文,子母相权,要在新者无冗,旧者无废。”
子母 : 1.母子。亦指母女。2.指大小﹑主从关系。3.古称钱币轻而币值低者为子,重而币值高者为母。4.犹言本利。子,利息;母,本金。5.指杯盘。
相权 : 1.相互平衡。
货币轻重相权后,即以一种为标准,定出其他货币的交换率。引申为互相调剂。《元史.卷一四.世祖本纪一一》:“以至元宝钞一贯文当中统交钞五贯文,子母相权,要在新者无冗,旧者无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