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贤人;荐举能人。
《旧唐书 食货志上》:“设官分职,选贤任能,得其人则有益于国家,非其才则遗患于黎庶。此义不可不知也。”
①《成语辞海》 ③《汉语成语大辞典》
联合式;作谓语、分句;含褒义
郭沫若《历史人物 屈原研究三》:“他主张德政,主张选贤举能,主张大一统。”
见"选贤与能"。
选贤 : 1.选用贤能的人。
【解释】与,通“举”,推举、选举。贤,形容词作名词,指品德高尚的人。能,形容词作名词,指能干的人。本词亦作“选贤任能”、“选贤与能”。选举品德高尚的人,选拔才能出众的人(来为国家效力)
贤,不能写作“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