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掌握、主持;至:极、最。办事一切都出于公心。形容大公无私。
清·李宝嘉《文明小史》第六十回:“然而平中丞却不以此为轻重,委差委缺,仍旧是一秉至公。”
①《成语辞海》 ②《汉语成语源流大词典》 ③《汉语成语大辞典》
作谓语、定语;指大公无私
见“[[一秉大公]]”。
完全秉持法规、公理办事。称人公正无私。《文明小史.第六○回》:“然而平中丞却不以此为轻重,委差委缺,仍旧是一秉至公。”
至公 : 1.最公正;极公正。2.科举时代对主考官的敬称。谓其大公无私。
完全秉持法规、公理办事。称人公正无私。《文明小史》第六○回:“然而平中丞却不以此为轻重,委差委缺,仍旧是一秉至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