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损人利己。
《旧唐书·陆象先传》:“为政者理则可矣,何必严刑树威。损人益己,恐非仁恕之道。”
①《成语辞海》 ②《汉语成语源流大词典》 ③《汉语成语大辞典》 ④《中国成语大辞典》
作谓语、定语;指损人利己
明·冯梦龙《醒世恒言》第40卷:“汝不知殿上之钱,皆是贪利酷求之人,害物私心之辈,损人益己,克众成家。”
唐朝时期,陆象先少年志高,才华出众,得到当时吏部侍郎吉顼的赏识,评价他为“才望高雅”,推荐他担任洛阳尉。陆象先清心寡欲,知足常乐,为官廉正,不喜欢趋炎附势。他认为为政不能靠刑罚树威,不能干这种损人益己的事。
此处所列为“损人利己”之典故说明,提供参考。
典源原或作“损人益己”。唐代陆象先,苏州吴县人。本名景初,是陆元方的儿子,少年时便有才识度量。曾担任扬州参军,后来被吏部侍郎吉顼拔擢为洛阳尉。唐玄宗先天二年(西元713年)时被外放到益州(今四川),担任大都督府长史,兼剑南道按察使。在任时,一直都是以宽厚仁德来治理政务,但管理军事的司马官韦抱真则劝他要使用杖罚来建立自己的威望,否则底下的部属可能会变得懈怠懒惰,无所畏惧。陆象先则表示治理政务依理而行即可,何必用严厉的刑罚来树立自己的威望。损害别人而让自己获得好处,并不是讲求仁爱宽恕者所该有的行为。后来“损人利己”这句成语可能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表示使别人蒙受损失而让自己得到利益。其实这一语义,早在《战国策》中就已经出现。《战国策.燕策三》记载了一则古谚语:“厚者不毁人以自益也,仁者不危人以要名。”意思是仁厚的人,不以毁谤和危害他人,来获得利益、成就名声。
犹损人利己。
使别人蒙受损失而让自己获利。《旧唐书.卷八八.陆元方传》:“为政者理则可矣,何必严刑树威。损人益己,恐非仁恕之道。”也作“损人利己”。
损人 : 1.自我损害的人。2.使人丧生。3.损害别人。参见"损人利己"。4.以尖刻言语挖苦人。
义参“损人利己”。见“损人利己”条。
此处所列为“损人利己”之典源,提供参考。
司马:职官名。隋、唐设有司马之官,为参谋性质的部属。
明公:古代对有名位者的尊称。此处指陆象先。
怠堕:懈怠懒惰。
严刑树威:用严厉的刑罚来建立威严。
《旧唐书.卷八八.列传.陆元方》:“为政者理则可矣,何必严刑树威。损人益己,恐非仁恕之道。”(源)
《醒世恒言.卷四○.马当神风送滕王阁》:“汝不知殿上之钱,皆是贪利酷求之人,害物私心之辈,损人益己,克众成家。”
损人利己
sǔn rén lì j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