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比喻贵重。科、律:法律条文。原指法律条文尽善尽美。后指不能更改、必须遵守的信条。
前蜀 杜光庭《胡常侍修黄箓斋词》:“金科玉律,云篆瑶章,先万法以垂文。”
①《成语辞海》 ②《汉语成语源流大词典》 ③《汉语成语大辞典》 ④《中国成语大辞典》 ⑤《商务成语大词典》 ⑥《远流活用成语辞典》
联合式;作谓语、宾语;含褒义
我们不能把这些看成永远适用的金科玉律,因为社会是发展的,总会有些改变。
“金科玉律”原作“金科玉条”。扬雄是西汉后期的重要文人,口吃不善言谈,以文章名世。扬雄的学术成就,自古以来颇多争议。张衡称赞他“妙极道术”,张子侯甚至尊为“西道孔子”;朱熹则认为他“拙底工夫”,只会模仿。其中〈剧秦美新〉一文,更是遭到许多人的大加贬斥,认为扬雄为了自身的利益,阿谀美化王莽的新政;但也有人认为,扬雄是借着秦朝灭亡的例子来讽谏王莽。两面评价,可谓针锋相对。在〈剧秦美新〉中,扬雄赞美了王莽能够效法上古尧、舜、商、周的美好制度,订定了完善严密的法令,因此得到上天降下的种种祥瑞,恩泽遍及全民。后来“金科玉律”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比喻不可变更的信条。出现“金科玉律”的书证如五代十国前蜀.杜光庭〈胡常侍修黄箓斋〉词:“金科玉律,云篆瑶章,先万法以垂文,具九流而拯世。”
不可改变的神圣法令、条款
大约天下愚人居多,愚人不能看深奥的书,见了一部小说,就是金科玉律。——《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
形容完善严密的法律条文。后比喻不可变更的信条。《歧路灯.第一○三回》:“他把他家里那种种可笑规矩,看成圣贤的金科玉律。”《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二一回》:“或是古人这句话是有所为而言的,后人就奉了他做金科玉律,岂不是误尽了天下女子吗?”也作“金科玉条”、“玉律金科”。
法语 règle d'or, principe clé
金科 : 1.法律﹔法令。2.引申为规则。
玉律 : 1.玉制的标准定音器。相传黄帝时伶伦截竹为筒,以筒之长短分别声音的清浊高下。乐器之音,则依以为准。分阴﹑阳各六,共十二律。古人又以配十二月,用吹灰法,以候气。2.指管乐器。3.庄严而不可变更的法令。4.引申为楷模﹑榜样。
“金科玉律”之“律”,典源作“条”。科、条,指法令条文;金、玉,比喻贵重。形容完善严密的法律条文。语本汉.扬雄〈剧秦美新〉。后用“金科玉律”比喻不可变更的信条。
科,不能写作“课”。
“金科玉律”和“清规戒律”;都指信条、规章、原则、条例等;都含有“条条框框”的意思。但“金科玉律”多指不能更改的条规;字面上是肯定的;“清规戒律”指不合理的条条框框;是应该否定的。
秘府:宫廷保藏图书秘记的地方。
书林:形容藏书的丰富。
胤:音ㄧㄣˋ,承继,接续。
殷、周:殷,指殷商,朝代名,约当西元前十六世纪至前十一世纪,为商汤灭夏后所建立的国家,传至纣,被周武王所灭。周,朝代名(西元前1122∼256),周武王灭商至周赧王为秦所灭,共历八百六十七年。
绍:继承。
唐、虞:唐,传说中帝尧的时代。虞,指虞舜,因建国于虞,故称之。
懿律:美好的法令。
嘉量:周代量器名。
宣臻:遍至。宣,遍也。
五代十国前蜀.杜光庭〈胡常侍修黄箓斋〉词:“金科玉律,云篆瑶章,先万法以垂文,具九流而拯世。”
清.黄百家〈仇沧柱时义稿序〉:“仇子沧柱操选政十年,举业之家奉之为金科玉律。”
《歧路灯》第一○三回:“他把他家里那种种可笑规矩,看成圣贤的金科玉律。”
清.梁绍壬《两般秋雨盦随笔.卷一.黄梅桥》:“我生平睹临松雪书者多矣,未见有如此神似者。汝辈学赵字,以此为金科玉律可也。”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二一回:“古语还有一句说得岂有此理的,说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句话,我最不佩服,或是古人这句话,是有所为而言的;后人就奉了他做金科玉律,岂不是误尽了天下女子么?”
玉律金科
yù lǜ jīn kē
即“金科玉律”。见“金科玉律”条。五代十国前蜀.杜光庭〈川主太师南斗大醮〉词:“玉律金科,虑爽重轻之信;五申三令,惭乖训抚之宜。”
《官场现形记》第四三回:“老伯大人的议论,真是我们佐班中的玉律金科!”
金科玉条
jīn kē yù tiáo
即“金科玉律”。见“金科玉律”条。汉.扬雄〈剧秦美新〉:“懿律嘉量,金科玉条。”(源)
宋.罗大经《鹤林玉露》卷二:“大哉王言,真台谏之金科玉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