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放弃;短:短处,缺点;录:采纳;长:长处,优点。指舍弃其缺点,汲取其长处
宋·朱熹《丞相魏国陈正献公行状》:“谓宜广收博采,舍短录长,用之绳墨之外,责以事业之成,勿拘小节,勿课近效。”
①《成语辞海》 ②《汉语成语源流大词典》 ③《汉语成语大辞典》 ④《中国成语大辞典》
作谓语、定语、宾语;用于处事
《清史稿·世祖纪》:“若舍短录长,则人有微技,亦获见用。”
见“[[舍短取长]]”。
舍弃短处,取用长处。宋.朱熹〈丞相魏国陈正献公行状〉:“谓宜广收博采,舍短录长。”也作“舍短取长”。
不计较别人缺点,取其长处,予以录用。同“舍短取长”。
舍弃短处,取用长处。宋.朱熹〈丞相魏国陈正献公行状〉:“谓宜广收博采,舍短录长。”也作“舍短取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