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ín nǚ chǔ zhū
秦女楚珠
秦女楚珠
比喻次要的东西胜过主要的东西
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议对》:“若文浮于理,末胜其本,则秦女楚珠,复在于兹矣。”
①《成语辞海》 ③《汉语成语大辞典》
作宾语、定语;用于比喻句
传说春秋时期,秦国国君的女儿嫁到晋国时,有一位陪嫁婢女衣着华美,晋国人便认为那婢女比新娘更高贵。有个人带了楚国产的名珠到郑国去卖,并为名珠做了一个精美的盒子,郑国人不识货,买了以后又把名珠还给卖主,只留下了盒子。 【出处】若文浮于理,末胜其本,则秦女楚珠,复存于兹矣。 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议对》 【解释】比喻次要的东西胜过主要的东西。 【用法】作宾语、定语;用于比喻句
1.比喻次要的东西胜过主要的东西。
秦女 : 1.指秦穆公女弄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