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兴致的意思
唐·李商隐《杂纂》把“花间喝道”、“月下把火”等列为“杀风景”的事情。
①《成语辞海》 ②《汉语成语源流大词典》 ③《汉语成语大辞典》 ④《中国成语大辞典》 ⑤《商务成语大词典》
作谓语、定语;指不合时宜
我们正在郊外烤肉,突然下起雨来,真是大杀风景。
唐朝诗人李商隐很有才华,他的诗揭露和批判当时的黑暗现实及官场腐败。他在《杂纂》中列出大煞风景的事情,如“清泉濯足,花上晒禈,背山起楼,烧琴煮鹤,对花啜茶,松下喝道。”这些都是当时让人扫兴的事情。
(1) ∶损害景物、破坏人的兴致。今泛称败人兴致为大杀风景
(2) ∶杀风景,是指损害景致,败坏意兴。大煞风景,是比喻在美满的气氛中,有人说了扫兴的话或出现了令人扫兴的事物
试出大门,踏上长街,固然唇红发垂之女,西装革履之男有如花草,大地生色;但亦多粗服乱发之辈,头缠帕子,脚穿草鞋,挑抬负载于同一街上,颇不和谐,大煞风景。——何其芳《重庆的市容》
(3) 同“大煞风景”
使美景大为减色。比喻俗而伤雅,使人败坏兴致。如:“观光地区多了缺德的游客,真是大杀风景,无趣极了!”也作“杀风景”。
大杀 : 1.阴阳家所指的一种凶神恶煞。
风景 : 一定地域内由山水、花草、树木、建筑物以及某些自然现象(如雨、雪)形成的可供人观赏的景象:~点ㄧ~区ㄧ~宜人ㄧ秋天的西山,~格外美丽。
使美景大为减色。比喻俗而伤雅,使人非常扫兴。如:“观光景点常见流动摊贩,制造脏乱,真是大杀风景!”明.谢肇淛《五杂组.卷一○.物部二》:“即芍药,古人亦以调食。使今人为之,亦大杀风景矣。”也作“大煞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