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言幸灾乐祸。谓以别人的灾祸为乐。
南朝·梁·沈约《宋书·沈攸之传》:“而攸之始奉国讳,喜见于容,普天同哀,己以为庆。此其乐祸幸灾,大逆之罪一也。”
①《成语辞海》 ②《汉语成语源流大词典》 ③《汉语成语大辞典》 ④《中国成语大辞典》
作谓语、定语、状语;指人缺乏善意
此处所列为“幸灾乐祸”之典故说明,提供参考。
“幸灾乐祸”系由“幸灾”及“乐祸”二语组合而成。
“幸灾”见于《左传.庄公二十年》,故事是说晋惠公时,晋国发生饥荒,秦国卖粮给他们,帮助晋国度过难关。第二年,秦国也遇上荒年,向晋国购买粮食,晋国却不答应。大夫庆郑觉得这样不妥,劝晋惠公说:“忘恩负义会导致无亲;看见别人有难而高兴是不仁;贪爱财物不与人分享是不祥之举;得罪邻国是不义的行为。这四种美德都没有,如何能维持国家的长久?”虽然庆郑不断地劝说,但惠公还是没采纳他的意见。果真秦国收到消息后非常气愤,隔年起兵攻打晋国,晋国非但大败,连惠公都被俘虏了。此处原文就用了“幸灾不仁”。
“乐祸”见于《左传.庄公二十年》,故事是说春秋时,周庄王的宠妾生了个儿子子颓,个性荒淫无知。惠王时,有几个大臣发动叛乱,夺取政权,将惠王驱逐,改立子颓为王。惠王逃到郑国,郑厉王打算从中调停,但听说子颓和大臣们每天听歌观舞、寻欢作乐,便对虢叔说:“我听说表达哀乐不看时机,必会遭致灾祸,子颓在国家动乱时还那样日夜笙歌,简直是『乐祸』。连刑官在执行死刑时,君王都不应设宴享乐,更何况是他们用不正当的手段夺取王位之时。眼前大祸临头还不知忧虑,这种人能接受他吗?”于是决定转而支持周惠王。后来这两个词语被合用成“幸灾乐祸”,用来指对于他人的不幸遭遇引以为乐。
犹言幸灾乐祸。谓以别人的灾祸为乐。
以别人的不幸灾祸为乐。参见“幸灾乐祸”条。《宋书.卷七四.沈攸之传》:“而攸之始奉国讳,喜见于容,普天同哀,己以为庆。此其乐祸幸灾,大逆之罪一也。”
幸灾 : 1.因别人遭灾而高兴。
义参“幸灾乐祸”。见“幸灾乐祸”条。
此处所列为“幸灾乐祸”之典源,提供参考。
秦:春秋时国名。周孝王封伯益之后于秦,地约在今甘肃省天水县。庄公时徙居大丘,地约在今之陕西省兴平县东南的槐里城。
饥:荒年。
籴:音ㄉㄧˊ,买入谷物。
晋:春秋时国名。据有今山西省大部分与河北省西南地区,地跨黄河两岸。后为韩、赵、魏三家所分,遂亡。
弗与:不给。
庆郑:(?∼西元前538),春秋时晋国大夫。惠公四年晋饥,秦以粮助晋。次年秦饥,晋拒助之,庆郑谏而无效。后秦伐晋,晋败,惠公被俘,释归后,公乃杀庆郑。
背施:忘记别人给予的恩德。
贪爱:贪物爱财,不与人分享。
怒邻:得罪邻国。
寡人:古代国君的自称词。
失时:不合时宜。
殃咎:灾祸责罪。
王子颓:(?∼西元前673),春秋时周人,庄王宠妾之子。惠王时,大夫边伯等为乱,惠王出奔至郑,乃立子颓为王。
司寇:掌理刑狱之官。
不举:不举办盛宴。举,举宴。
《宋书.卷七四.沈攸之列传》:“而攸之始奉国讳,喜见于容,普天同哀,己以为庆。此其乐祸幸灾,大逆之罪一也。”
幸灾乐祸
xìng zāi lè hu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