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天官、大宰》的“八柄”中有予、夺、生、诛(责备)等权力。后因以“予夺生杀”泛指帝王掌握的赏罚生死大权。
汉·董仲舒《春秋繁露·天地阴阳》:“为人主者,予夺生杀,各当其义。”
①《成语辞海》 ②《汉语成语源流大词典》 ③《汉语成语大辞典》
作定语、宾语;指统治者的大权
汉·董仲舒《春秋繁露·天地阴阳》:“为人主者,予夺生杀,各当其义。”
此处所列为“生杀予夺”之典故说明,提供参考。
“生杀予夺”分别指生存、杀害、给予、夺取。根据《周礼.春官.内史》记载,周朝内史掌管:爵、禄、废、置、杀、生、予、夺等八柄,后来“生杀予夺”这个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比喻人切身的一切事情。出现“生杀予夺”的书证如宋.苏洵〈上皇帝书〉:“其一境之内,所以生杀予夺,富贵贫贱者,皆自我制之,此固有以臣妾之也。”
《周礼.天官﹑大宰》的"八柄"中有予﹑夺﹑生﹑诛(责备)等权力。后因以"予夺生杀"泛指帝王掌握的赏罚生死大权。
予夺 : 1.赐予和剥夺。2.引申为赏罚。3.裁决,裁夺。4.褒贬。
生杀 : 1.指萌生凋落﹑昭苏伏蛰﹑阴阳消长等自然规律。2.生与死;生或死。3.决定生与死。4.指生杀之权。
义参“生杀予夺”。见“生杀予夺”条。
此处所列为“生杀予夺”之典源,提供参考。
典故或见于《荀子.王制》。
内史:周礼春官之属,掌爵、禄、废、置、杀、生、予、夺之法。
八枋:八柄,即爵、禄、废、置、杀、生、予、夺。
诏:音ㄓㄠˋ,告诉、告诫。
爵:古代封给贵族或功臣的名位。
禄:俸给、官俸。
废:停止、舍弃。
置:建立、设立。
杀:杀害。
生:生存。
予:给予。
夺:夺取。
汉.董仲舒《春秋繁露.如天之为》:“为人主者,予夺生杀,各当其义。”
宋.彭龟年〈祖祭陈克斋先生文〉:“穷达寿夭,何寥绝耶?亦有司予夺生杀于其冥默者耶?”
生杀予夺
shēng shā yǔ du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