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ū tíng zhǔ rén
居停主人
居停主人
房东
居停:寄居之处。寄居之处的主人。指房东。
《宋史·丁谓传》:“帝意欲谪(寇)准江淮间,谓退,除道州司马。同列不敢言,独王曾以帝语质之。谓顾曰:‘居停主人勿复言。’盖指曾以第舍假准也。”
①《成语辞海》 ②《汉语成语源流大词典》
作宾语;指房东
已求此公作居停主人矣。(清 蒲松龄《聊斋志异 桓侯》)
指寄居处的主人。
寄寓之所的主人。《旧唐书.卷四八.食货志上》:“自今已后,有因交关用欠陌钱者,宜但令本行头及居停主人、牙人等检察送官。”简称为“居停”。
居停 : ①停留下来住下。②〈书〉寄居之处的主人(原称‘居停主人 ’,后来简省为‘居停’)。
主人 : 1.接待宾客的人。与"客人"相对。2.特指留宿客人的房东。3.财物或权力的支配者。4.仆婢及受雇佣者的家主。5.用为学徒(或工人)对其产业主之称。6.古代指战争中在自己土地上防守的一方。7.主要人物;主体。8.指君主。9.谓执掌教化国人之事。
居停主人是汉语词汇,解释为寄居停留之处。
寄寓之所的主人。《旧唐书.卷四八.食货志上》:“自今已后,有因交关用欠陌钱者,宜但令本行头及居停主人、牙人等检察送官。”简称为“居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