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正别人的缺点过失。采录遗逸的事迹。
西汉 司马迁《报任少卿书》:“上之不能纳忠效信,有奇策才力之誉,自结明主;次之又不能拾遗补阙,招贤进能。”
①《成语辞海》 ②《汉语成语源流大词典》 ③《汉语成语大辞典》 ④《中国成语大辞典》 ⑤《商务成语大词典》
联合式;作谓语、宾语;指补充别人所遗漏的事物
清 章学诚《文史通义》:“始得粗就隐话,拾遗补阙,商榷繁简,不无搔首苦心。”
1.补正别人的缺点过失。 2.采录遗逸的事迹。
弥补疏漏、匡正过失。《文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不能纳忠效信,有奇策才力之誉,自结明主。次之又不能拾遗补阙,招贤进能,显岩穴之士。”《清史稿.卷四二一.李菡传》:“夫献可替否,宰相之责也;拾遗补阙,谏官之职也。”
拾遗 : ①拾取他人的遗失物。也比喻轻而易举:道不拾遗|举秦如鸿毛,取楚若拾遗。②补录缺漏。也指补正别人的缺点过失:拾遗汉事|拾遗补缺|补过拾遗。③唐代谏官名。
补阙 : 1.匡补君王的缺失。2.引申为弥补缺漏。3.官名。唐武后垂拱元年始置,有左右之分。左补阙属门下省,右补阙属中书省,掌供奉讽谏。北宋时改为司谏。南宋及元明重又设置,均随设随罢。
弥补疏漏、匡正过失。《文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不能纳忠效信,有奇策才力之誉,自结明主。次之又不能拾遗补阙,招贤进能,显岩穴之士。”《清史稿.卷四二一.李菡传》:“夫献可替否,宰相之责也;拾遗补阙,谏官之职也。”